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9年11月3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90136072号函办理。
二、该署为提升教师数学领域数学结构及认知结构的能力,以及教学课程之教学知能,期能强化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与能力,特办理旨揭研习课程。
三、旨揭研习参加对象、课程及办理场次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国民中小学现职教学人员(含代课或代理教师)及学习扶助教师,以完成学习扶助现职教师8小时或非现职教师18小时研习者为优先。
(1)研习时间:109年12月19日。
(2)研习地点:台东县台东市康乐国小传薪大楼2楼视听教室(台东县台东市山西路1段256号)。
3、比与比值及如何解题─高雄场:
(2)研习地点:高雄市小港国民中学北辰2楼视听教室(高雄市小港区平和南路185号)。
(三)报名方式:请各校参与人员至“全国教师在职进修资讯网”登录报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