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认定被处分人(财团法人民族基金会、民权基金会及国家发展基金会)为社团法人中国国民党之附随组织。
财团法人民族基金会、民权基金会及国家发展基金会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诉讼)
财团法人民族基金会、民权基金会及国家发展基金会于民国107年08月24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法院案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诉字第1053号(原告:财团法人民族基金会、民权基金会及国家发展基金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开庭审理(准备程序)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诉字第1053号裁定(停止诉讼及声请释宪)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诉字第1053号裁定主文:本件于司法院大法官就本院声请释宪案作成解释公布前,停止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