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
会议地点:本行四楼会议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199号)。
1.《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本补充相关事宜的议案》
2.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 截至2021年8月25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金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金卡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