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2019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亿元。

(二)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一般风险金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0万元。

(三)以我行目前总股本57.7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0.35元(含税)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02亿元。

(四)根据本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以及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普惠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等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本行将进行留存用于补充核心资本,支持各项业务开展。

(一)分红款项划拨至各股东在本行预留的分红账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行将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20%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