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
会议地点:本行四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199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2.截至2018年10月10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金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金卡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