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专法施行即将满2年,给予原有经营包租代管业者2年继续营业缓冲期即将到期。
租赁专法施行即将满2年,给予原有经营包租代管业者2年继续营业的缓冲期,也将于6月26日到期,仅剩最后2周,内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已积极辅导原有业者完成许可登记,自本月27日起,经营的业者若仍未取得登记证,最高将开罚20万元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请业者勿心存侥幸。
内政部指出,为提升包租代管业者专业服务能力并兼顾业者权益,于租赁专法特别规定,包租代管业者应经地方政府许可,并完成公司登记、缴存营业保证金、加入地方公会及雇用合法租赁住宅管理人员等,可登记正式营业,但给予原已执业者2年的缓冲期仅剩2周,为避免受罚,内政部呼吁,在执业中但尚未取得登记证的业者,应尽速依法取得营业资格。
内政部表示,今年3月起,内政部已邀集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及租赁住宅服务业公会,共同访视原有包租代管业者并辅导其合法化经营,截至6月1日止,各地方政府已就公会提供的原有业者名单中,辅导访视85家,目前仍有部分业者尚未完成登记,政府将持续给予辅导。
内政部强调,从今年7月起,将加强查处尚未取得登记证仍继续执业的非法包租代管业者,以个人名义执行包租代管业务者也包括在内,经查明属非法业者,将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将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情节重大者并得勒令歇业。
内政部最后表示,租赁专法已开启租屋市场新纪元,专法施行以来,包租代管专业服务制度发展已趋近于成熟,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564家合法包租代管业者,且民众多已了解透过合法业者包租代管享租税优惠,呼吁现行执业中的包租代管业者,能尽速完成许可登记,避免因非法执业遭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