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之骚扰、控制、胁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员间故意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规定之犯罪。
三、目睹家庭暴力:指看见或直接听闻家庭暴力。
四、骚扰:指任何打扰、警告、嘲弄或辱骂他人之言语、动作或制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为。
五、跟踪:指任何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或其他方法持续性监视、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踪及活动之行为。
六、加害人处遇计划:指对于加害人实施之认知教育辅导、亲职教育辅导、心理辅导、精神治疗、戒瘾治疗或其他辅导、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