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心血管疾病防治事项,增进教职员工生身心健康,请依说明段办理,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9年9月16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090107546号函办理。

二、请各校配合健康促进学校计划或员工协助方案等计划执行,以增进员工身心健康,办理下列事项:

(一)请各校透过组织方式推动健康职场、校园饮食与健康教育宣导等。

(二)针对学校教职员工生有心血管疾病风险者(如:肥胖、高血压、高胆固醇血症),加强健康识能、改善生活行为方式(如戒烟、体重管理、少油、少盐等),进行健康管理及追踪。

(三)请利用卫生福利部制作职场周全健康促进工作手册及心血管疾病防治宣导素材资料,推动职场健康促进,并配合健康促进学校计划或员工协助方案等计划执行

三、检附卫生福利部制作职场周全健康促进工作手册及心血管疾病宣导相关资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