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2 月1 日,前身是崇安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武夷山市环岛西路121 号。全院有人员7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9%,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占总人数的5%。占总人数的5%,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武夷山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林业审判庭(生态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监督庭,政治处、办公室、行政装备科、监察科、司法警察大队14个内设机构,景区人民法庭1个派出法庭,纪检组1个纪委派驻机构。
近十年来,武夷山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个人受各级表彰242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2名;集体受各级表彰94个,荣记集体二等功3次、三等功7次。全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其中,景区人民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