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侵害犯罪案件的审判,除非经过您的同意,否则都不公开,您可以到庭尽量陈述,无法律利害关系的人是禁止旁听的。
二、您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家长、家属或主管机关指派的工作人员,都可以陪同您到法院,他们亦可以向法院陈述意见。
三、如果您是告诉人,想要委任别人代理出庭,法律也是容许的。不过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为厘清并发现事实真相还是可以传您本人到庭陈述。
四、必须公示的司法文书(例如判决书)都不会直接把您的名字公布(由一连串的数字显示),文书内容亦以保密的方式让他人无从判断您是案件的被害人,这是法律上给您的保障。
五、您如果有智能上的障碍或未满十六岁,法院会主动考虑,依照您的声请,于法庭外适当地点,另行开庭制作笔录。
六、您所委任的代理人如果是律师,代理之律师便有权向法院声请检阅卷宗和证物,也可以抄录卷宗资料,或将相关资料影印。
七、如果您是告诉人,法院在命检察官、被告、辩护人辩论前,一定会再给您充分表示意见的机会,如有任何意见,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表达。若需您和被告对质时,法官会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确保您的安全。
八、在审判程序中,您如果需要心理辅导、紧急安置或法律扶助时,可向当地市政府或县政府的“性侵害防治中心”请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