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不还,又没有写借据,该怎么把钱讨回来?
我的朋友前前后后跟我借了不少钱,可是后来跟他要钱都翻脸不认账,而且他一直说要开本票给我也没有,也没有借据,甚至把我的资料都封锁,还呛我没有证据,我的确没有很多证据,只有少数的转账资料(LINE、微信、简讯借钱的记录),我要用哪种理由去报案呢?
如果他一直避不见面,不承认有借那些钱的话,如果我去报案或想告他欠债不还,我应该怎么做呢?
夜魔侠律师回答:
这样的现象算是实务上常见“欠钱不还”的情形,而针对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是可以向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的途径来解决。
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对方签本票,也没有写借据,则作法上,可以持跟借款有关的资料(例如:本案例所说的 Line对话记录),向对方住家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待法院寄发支付命令后,会有两个结果:
若对方收受支付命令后20日内没有去法院声明异议:债权人可以持支付命令至法院声请核发确定证明文件,在持确定证明文件迳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
若对方至收受支付命令之日起算20日内有去声明异议:则后续就是等候法院的开庭通知,到时,债权人在针对有限的资料向法官陈述对方欠钱不还的事实,至于最终结果,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决定判决哪一方胜诉,最终如果是债权人胜诉,后续也可以持确定判决书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
最后,如果债权人发现对方名下没有财产,作法上,请先向法院声请核发“债权凭证”,待取得债权凭证后,记得每隔一段时间要持债权凭证至国税局查对方名下有无财产,如果有,可直接持债权凭证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查无财产,记得须在取得债权凭证之日起算五年内向法院声请换发新的债权凭证,至于后续的办理方式,请参照以上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