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翻译员应自我要求,维持高标准的道德素养与专业技能,提供良好品质的手语翻译服务,实现聋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并维护手语翻译员良好形象,以获得所有需要手语沟通者的尊重与信任。

基于以上共识,社团法人台湾手语翻译协会明列手语翻译员执行业务之道德规范如下:

手语翻译员尊重服务对象的基本人权并为之服务。

手语翻译员应客观忠实翻译讯息,竭力传达原讲者之内容与精神。

手语翻译员对于非公开场合的翻译内容及服务对象相关资料,绝对严格保密。

手语翻译员应严守法律,确保知识技能不被使用于违法事务与活动。

手语翻译员应忠于职守,提供专业高品质的手语翻译服务,但不得提供意见或咨询。

手语翻译员应依据自己的程度及能力考虑是否接案,而接案后不应任意变动。

手语翻译员须在翻译前进行准备,主动搜集翻译相关文件和资料。

手语翻译员应重视服装仪容,依翻译场合选择适当的衣着与装扮。

手语翻译员应建立良好的翻译工作环境,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

手语翻译员翻译期间应全神贯注,不因使用手机或与翻译无关之人或事分心。

翻译场合无论话题与聋人是否有关,执勤中的翻译员应该持续翻译。

尊重执行业务中之手语翻译员,不任意介入或代位,于需要时再提供协助。

手语翻译员应积极参与手语翻译相关之研讨会议课程,充实对聋人文化、语法习惯的认识,并进修各专业领域知能,以利于提升专业技巧及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