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11年10月31日台教国署原字第1110149518A号函办理。

二、 为增进台湾手语教师课程教学专业知能及技能,深化教师专业内涵,提升台湾手语教学品质,爰办理本年度台湾手语教师增能研习实施计划。

(一) 参加对象:已通过台湾手语培训及通过训后测验且领有台湾手语教学合格证书之编制内的现职教师。111学年度第2学期有授课之人员务必参加。

(二) 研习时间:111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10分。上午为台湾手语—课程教学中的扩充延伸、下午为台湾手语—课程教学中的沟通与互动。

(三) 研习地点:采线上视讯进行。完成报名者,于研习前3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线上课程网址连结。

(五) 参与研习教师之服务学校,请惠予参与人员公假登记;全程参与研习者,核给研习时数6小时。

(六) 本计划所需经费由委托国立和美实验学校办理之“109-112年度台湾手语教材编辑、审查等其他配套筹备工作实施计划”经费支应。

四、 请各校协助转知并鼓励已通过台湾手语培训及通过训后测验且领有台湾手语教学合格证书之编制内的现职教师踊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