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顾…. 2019年6月5日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劳动关系法》法律草案。建议增设五日男士有薪侍产假,女性雇员由现行56 日增加至70 日。
法律对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修订, 为了响应社会需求,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可以使相关法律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满足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从而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男性侍产假五个工作日; (2)产假70天,其中有过渡性规定,规定从法律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分娩,并且分娩当天的劳资关系已经存在。且劳动关系超过1年的女雇员,雇主须向其支付至少56日产假报酬,并由特区政府向有关的女性雇员发放产假报酬补贴(上限为14日基本报酬);(3)周假与强制性假日出现重叠时,重叠当日按强制性假日处理,雇主须在30日内安排雇员的周假;(4)就强制性假日工作后的补休,可延长至三个月内享受;(5)周假或强制性假日工作后,可选择以“两假”作为补偿;(6)雇员因自身原因仅完成周假或强制性假日的部分工作时间,按比例计算有关补偿;(7)用于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调升至21000澳门元。
做左职介所几年,见尽澳门请外劳嘅古怪经历,有吾多正常嘅雇主,有Round round 地嘅外劳,当然系仲有D人情味浓嘅雇主,同埋仲有D暖心助人嘅外劳啦 ! 几经风雨,我想将呢D经历记录落黎,让大家更加了解澳门嘅外劳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