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计划知识产权激励分为境外发明专利激励、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激励、知识产权获奖激励,最高资助金额为500万元。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知识产权获奖激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申请激励的奖励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2.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4)同一专利获得多级奖项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激励。 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