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认定的其他情形。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020 年 7 月 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