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01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 - 核准申请聘用外地雇员的印件式样。
第8/2010号行政法规 - 聘用外地雇员法施行细则。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8/2010号行政法规《聘用外地雇员法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载于本批示附件的申请聘用外地雇员的印件式样,有关附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废止第67/201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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