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机关、学校防疫安全,请清明连假曾至人潮壅挤场所之同仁配戴口罩并自主健康管理14天。
一、依据花莲县政府109年4月7日府人训字第1090064345A号函办理。
二、清明连假民众南来北往互动频繁,且部分观光景点人潮密集,为确保机关、学校防疫安全,请各机关、学校主动了解同仁于清明连假是否有前往观光景点或人潮壅挤场所,提醒同仁如有身体不适请即就医,另如曾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疫情指挥中心)公布之11个人潮区,请自主健康管理14天,并务必配戴口罩,以利机关业务稳定运作。
三、疫情指挥中心公布之11个人潮区如下:阿里山森林游乐区、花莲东大门夜市、嘉义文化路、台南关子岭、虎头埤、乌山头水库、湖境度假会馆等埤塘风景区、高雄兴达港、旗山老街、云林北港朝天宫、屏东县南州乡以南(含垦丁观光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