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实现学生社团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
1. 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2. 思想引领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3.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
1. 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正确发展方向。
2. 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3. 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4. 定期对所指导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及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10月30日前,按照“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双向选择的方式,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确定社团指导教师推荐名单。
2. 10月31日17:00前业务指导单位统一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纸质版材料分别交到中华路校园知行楼317和葫芦岛校区行政楼8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ngdxtw@188.com。
3. 对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正式聘用,对指导教师聘任情况备案,执行后续考核与激励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