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日常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

1. 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2. 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3.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

1. 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2. 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3. 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定期对所指导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 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5. 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10月14日前,按照“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双向选择的方式,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初步明确社团指导教师名单。

2. 10月15日16:00前业务指导单位统一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纸质版材料,阜新校区上交至中华路校园知行楼315,葫芦岛校区上交至行政楼804,电子版发送至lngdxtw@188.com。

3. 10月19日起,对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公示结束,正式聘用,对指导教师聘任情况备案,执行后续考核与激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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