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2岁之科技工程师胡先生,在96年4月透过网络聊天室认识1名自称国小数学老师女子,与其聊天,相谈甚欢,这名工程师还将自己电话与公司地址给对方,歹徒见被害人上勾后,随即指派不名女子与被害人聊天后要求“网爱”,冒充之女老师大方脱去全身衣物,被害人见此画面也马上脱去全身衣物,两人就在视讯前翻云覆雨,但正当被害人沉醉于情欲之时,对方却突然断线失去联络,隔两天,被害人在公司上班时,突有两名男子来访,并当面转交网爱遭侧录之照片,并要胁依其指示汇款18万6千元。
民众不可在网络上留下私密“视讯画面”或“个人资料”。
一但遭受恐吓应立即报警,阻断歹徒继续要胁、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