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保以投保金额按费率4.55%平均眷口数1.7

3:6计算之〈劳工与雇主之比例〉

依据劳基法第3条规定,劳基法之适用范围如下:1.农、林、渔、牧业。2.矿业及土石采取业。3.制造业。4.营造业。5.水电、煤气业。6.运输、仓储及通信业。7.大众传播业。8.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事业。

有关劳基法适用行业及适用日期:

社会福利服务业、医疗保健服务业(医师除外)之工作者、公务机构技工、工友、驾驶、公务机构清洁队员、国防事业非军职人员之工作者,自87年7月1日起适用劳基法。【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6年9月1日台(86)劳动1字第037287号暨86年10月30日台(86)劳动1字第047494号公告】

医疗院所的医生不适用劳基法其他可是适用的到劳保局网站把法令打印出来给老板参考.

如果雇主还是没有帮你劳保,可打电话洽询护士工会看看.

未缴职业工会会员费 会有什么下场? (未在工会参加劳健保)?

请问年龄55岁,55岁申请退休,年资33年,请问申请劳保一次领,要等到几岁才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