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
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l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新住所使用证明(见说明3);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1. 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
1. 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超过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需提供入学当年的缓学证明材料。 2. 其他年级转学生:年级相符,符合转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