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迎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12号小区老旧楼房加装外挂电梯配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19年11月1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本项目经过专家讨论,共同认为均符合论证事项的要求,具体如下: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3.本项目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符合履约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本项目履行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18】1号的有关规定; 对小区内车棚、花池、树木等影响施工的构筑物的拆除及垃圾清运、恢复;以及连廊内墙面和地面装饰、玻璃窗贴膜等工程。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5.本项目履行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18】1号的有关规定。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太原市迎泽区2018年将办10件惠民实事老旧小区试点安装外挂电梯【消息】 晨报讯 (记者 高万军)3月21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太原市迎泽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迎泽区今年将办10件惠民实事。 启动小五台小学二期、狄村小学改造,高标准完成东岗小学和并东小学改扩建,统筹规划王家峰、东太堡等城中村、棚户区学校建设。精心打造校尉营小学、回民小学2所百年老校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个人缴费标准首次统一为每年180元(各地区有差异,具体参照当地实际缴费金额,如迎泽区有每人每年补助10元的惠民政策,医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7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大学生)、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对象、计生特困对象,个人不缴费,由民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7万元,大病保险最高赔付40万元,总计47万元;2017年7月起,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500元、1000元,省外1500元,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70%、60%;转外就医政策内报销55%;急诊转住院(包括死亡)政策范围内统筹金支付比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