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参议院执行委员会就学术事务向参议院提出建议,并确保与学院参议院共享治理 大学的教务长和校长. 委员会的任何行为,除非经教务委员会批准,否则不得视为获得教务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要么通过参议院的例会,要么通过邮寄投票.

执行委员会的任务是与教务长协商,维护教员手册. 它每年至少向教职员委员会报告一次审查过程. 执行委员会可以提出更新和修正案,然后在参议院进行表决 从而确保定期维护教员手册,以阐明大学管治结构的变化.

执行委员会为参议院会议制定议程. 它由七名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学院参议院主席 五名成员从全体教员中选出 以及一名由教务长任命的成员. 教务长定期参加执行委员会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