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无性别歧视之教育及工作环境,实现性别平等教育目标,本校特别设置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

本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督导委员会会务,并主持会议。委员会成员19-21人,任期2年,包括校内相关行政职务主管、各学院及通识暨共同教育委员会之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职工代表,另得遴聘家长代表组成之,其中女性委员应占半数以上。

为利会务推展,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务由秘书室负责,另由主任秘书兼任执行秘书,综理本委员会相关业务,同时担任本委员会对外发言人。

为落实设置目的,本委员会任务如下:

一、整合各单位资源,规划及建立友善、安全校园环境与空间。

二、拟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并检视成果。

三、规划或办理学生、教职员工性别平等教育活动。

四、研发并推广性别平等教育之课程、教学及评量。

五、研拟性别平等教育实施及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之防治规定、建立机制。

六、调查及处理相关案件。

七、推动社区有关性别平等之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