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理督导学员生辅导、精神教育、奖惩、训育活动、月会、各项庆典、警大双月刊、训育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性别平等委员会、咨商辅导委员会及本校各项招生考试场务工作等业务。
三、训育委员会及重大奖惩之评议签(含奖惩规则修订)。
四、办理学生精神教育相关事宜:
1、推动核心价值、校友返校座谈等。
三、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及校园性别事件之处理。
四、新生身家调查。
五、学生专题讨论、专书选读、训导成绩会签、训育专书采购及管理。
六、学生月记抽阅及建议事项汇整签办。
九、本处海报机及本组综合业务、财产管理等。
五、学生操行成绩、家庭访问、实习干部派任之会签、督导及审核。
七、办理学士班四年制新生复试口试。
八、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奖学金审查、签核、发放相关事宜。
九、兼办财团法人李士珍警察子弟奖学基金秘书业务。
十、学(员)生毒品尿液筛检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