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感染性事业废弃物系遵照环保署废弃物清理法、事业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标准,做适当的处理,以确保环境品质。

(一)废弃之针头、针筒、微生物培养皿、菌株及相关生物制品等,皆属感染性有害事业废弃物范畴,应与其他废弃物分类贮存。

(二)感染性有害事业废弃物之盛装及贮存方式:

废尖锐器具(如针头、针筒等):以不易穿透之坚固容器密封盛装,清理前应以防漏、不易破且印有感染性事业废弃物标示之红色塑胶收集袋盛装,贮存以一年为限。

感染性废弃物:以防漏、不易破且印有感染性事业废弃物标示之红色塑胶收集袋盛装,于摄氏五度以下至零度以上冷藏者,以七日为限;于摄氏零度以下冷冻者,以三十日为。

(三)前项红色塑胶收集袋,请依需求向本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