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递送联单电子化申报,及加强自行处理事业废弃物方式转变为原物料、半成品或成品者之流向管理,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日预告修正“以网络传输方式申报废弃物之产出、贮存、清除、处理、再利用及输出情形之申报格式、项目、内容及频率”草案(以下简称本公告),以推动电子化管理。
为有效掌握全国事业废弃物产出种类、数量及其贮存、清除、处理、再利用、输出及输入流向,环保署自91年7月11日订定本公告,期间历经7次修正,逐年扩大列管事业应上网申报废弃物清理流向,已大幅提升事业废弃物管制成效。
环保署表示,事业申报事业废弃物,现行应打印一式三份递送联单,本公告修正后,如采中央主管机关所定行动化应用软件,以智能移动设备确认接收废弃物,可免打印纸本三联单;另为强化自行处理事业废弃物后产品之流向管理,新增应连线申报该产品之规定。
环保署公告“限制含石绵产品输入”
环保署修正发布“事业废弃物处理设施余裕处理容量许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