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一) 本校身心障碍学生之生活、课业、心理等相关辅导工作。

(二) 资源教室行政工作与经费规划核销。

二、热爱辅导工作,愿意投入身心障碍学生辅导者。

三、具大专校院资源教室或特教经验、机构辅导实务经验优先。

四、个性主动积极、认真负责、有助人工作热忱,且具备和学生、导师、学系、学院协调沟通能力。

聘 期:为111年3月23日(依实际到职日)起聘至111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本职缺系依“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招收及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施要点”办理补增聘,如遇补增聘原因消失时,亦依该要点办理)。

详细履历表(近照乙张、学经历、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与相关证照影本、联络电话)。

个人自传(个人背景、投入身心障碍学生辅导工作之动机、相关辅导工作经验、未来生涯规划)。

其他有益审查之相关资料。

中心,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资源教室辅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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