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大专院校规避劳基法适用的事件,我要求教育部与劳动部必须加紧脚步。

针对部分大专院校以不法的方式规避未有正职之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本人将要求相关部会清查。事实上,劳动部在去年9月22日依行政程序法公告,大专院校编制外未具本职之兼任教师,自本(2017)年8月1日起,适用劳动基准法,这是考量在大专院校编制外,未有本职之专任老师,本即属于较弱势之受雇者,如排除适用劳基法,则劳动基准法照顾劳工之本旨,等于荡然无存。但本公告发布后,已有不少大专院校暗示前等兼任教师提出他类工作在职证明,否则不予续聘,或者即直接明示将不予续聘,以规避雇主应付之责任。

我将要求劳动部及教育部全面清查,凡有违犯相关规定之大专院校,除公布学校外,并予以严厉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