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国开始启动心理咨询师的职业化工作。

2002年7月1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中国心理学会,宣布正式启动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鉴定工作的统一要求,已经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人员,都应该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获得全国统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心理咨询活动。

心理咨询师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学习、思维判断、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及自我控制、自我心理平衡、交往控制能力。

心理咨询师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心理咨询师一般在考前1个月左右截止报名,报名地点在全国各地的职业资格鉴定中心。

心理咨询师考试上半年报名在3、4月份,下半年考试报名在9、10月份。

全国各地心理咨询师成绩查询时间略有不同,一般考后一至两个月之后查询。各位考生可通过各地官网进行查询。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