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人员组成: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派,成立考核小组;

(二)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落实情况;

(三)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及完善情况;

(一)日常检查。由局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二)年终考核。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科室(部门)自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信息公开工作的评定意见,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好坏,做出最后评定,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较差的科室或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