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单位:

按照考核工作安排,依据省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和我委《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现就2022年第一季度委内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请投资处、社会处按照《绩效管理试点方案》要求,在考核系统同步完成绩效考核相关内容。

3. 按照相关要求,未按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备考核结果的单位将降低优秀比例,请各片组、处室(单位)联络员督促本片组分管委领导、本处室(单位)人员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打分(考核分组表见附件1)。未按时完成测评打分的个人,取消本季度评优资格。

4. 请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填写“请休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经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4月28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将同步上传至考核工作联络员群。请各处室(单位)考核工作联络员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