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文件精神,学生毕业前均应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本次报名测试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20日。
注:“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收费系统具体操作见统一收费系统使用手册(学生及其他缴费人员)(附件)
注: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如对测试时间有要求,可写出特别说明报送鸿远楼309。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鸿远楼西侧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