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权利机构为股东大会,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其中,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三者相互制约、协调,达到有效平衡,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诸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监事会报告等作出决策。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

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的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