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高级中等学校(含进修学校)及五年制专科学校一~三年级学生。

(一)申请人持有户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发之低收入户家庭证明。

1.学业(智育):10**年度下学期平均成绩达80分(含)以上且无任一学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0**年度下学期操行成绩80分(含)以上,且德行评量无小过(含)以上之处分。无操行成绩者,以评语无负面评语为标准。

3.体育:10**年度下学期体育成绩70分(含)以上。若无体育成绩(非必修或选修课程)则无须提供。

三、申请期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