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环境影响评估书件资讯系统书件资料、审查会议及审查结论即时更新上传(1.包括本局环评网站会议时间公告、委员会议程及会议纪录更新、审查结论公告。2.包括环保署环境影响评估书件查询系统新增新案件、会议时间公告、初审会及委员会会议纪录上传、个案电子档更新、审查结论公告)至少160件/次(含)以上。 (二)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法令宣导说明会1场。参加人数40人以上,含误餐费及相关杂支。 (三)协助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列管场所监督工作及查核结果登录EEMS系统及 EMS系统后续处分至少140件/次(含)以上。 (四)协助环境监测报告审查或核备至少30件/次(含)以上。 (五)协助办理环境影响评估个案(含变更)书件程序审查(含相关法令如地质 法、都市计划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等。) 至少14件/次(含)以上。 (六)协助办理环境影响评估相关审查会议(含现勘、初审会、委员会及范畴界 定会议等相关会议) 至少44件/次(含)以上。 (七)期中、期末报告各一式。 (八)环境影响评估审议规范及技术规范印制4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