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理“第7031期本土语文写作研习班 (闽南语组)”及“第7045期本土语文写作研习班 (客家语组)”
教育部办理“第7031期本土语文写作研习班 (闽南语组)”及“第7045期本土语文写作研习班 (客家语组)”,请踊跃参加,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107年6月14日台教社(四)字第1070088851号函办理。
二、教育部为落实本土语言教学工作,提升全国教师闽南语、客家语专业知能及欣赏本土文学的能力,进而有效应用闽南语、客家语写作,爰办理本研习活动,以培养师资能力。
三、旨揭研习班地点、时间等相关事宜如下:
(一)研习时间:107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同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时20分,计3日。
(二)研习地点:国家教育研究院三峡总院区(新北市三峡区三树路2号)。
(三)研习人数:每班各30人。录取对象以报名先后顺序录取至额满为止,每班未满25人不予开班。
(五)报名期间:107年6月22日13时30分起至同年7月6日止。
四、本案本局同意参加人员核予公(差)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