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本县中小学教育人员参与本土语文能力认证考试,提升本土语文师资专业素养及学生对本土语文之学习兴趣,并鼓励教师发展本土语文教学专长,针对通过本土语文能力认证之国民中小学教育人员并实际担任本土语文课程教学者及推动本土语文教学工作有功人员予以奖励,特订定本计划。

(1)通过基础级或初级并实际担任本土语文课程教学时间满一学年以上者,嘉奖1次。

(2)通过中级并实际担任本土语文课程教学时间满一学年以上者,嘉奖2次。

(3) 通过中高级以上并实际担任本土语文课程教学时间满一学年以上者,记功1次。

(1)通过初级并实际担任本土语文课程教学时间满一学年以上者,嘉奖1次。

(3) 通过中高级以上并实际担任本土语文课程教学时间满一学年以上年者,记功1次。

1.当学年度本土语文课程由上述通过本土语言认证之现职教师教授节数占现职教师教授本土语 文总节数之比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者,学校相关业务承办人员(含校长)核予嘉奖2次2人、嘉奖1次2人,以鼓励学校相关人员推动本土语文之努力。

2.当学年度本土语文课程由上述通过本土语言认证之现职教师教授节数占现职教师教授本土语 文总节数之比率达百分之百者,学校相关业务承办人员(含校长)核予小功1次2人、嘉奖2次2人,以鼓励学校相关人员推动本土语文之努力。

符合奖励标准者,由学校承办单位填具叙奖申请表(附件一、二)并于次年度 8月 31 日前函报教育处叙奖。符合奖励标准者如已调至他校,由原服务学校申请。

六、本计划未规定事项,依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七、本计划签奉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傅,教;咻,喧闹;一个人教,许多人在旁喧闹扰乱。喻学习环境的重要。

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是取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