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号)和《西藏自治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实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因考试延期举行,放弃参加客观题考试的我市报名人员,已经办理退费申请的,不再编排考场及生成准考证;未提出退费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考试,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二)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
山南市司法局 0893-7826371
吴 杰 仁 增 152890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