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因应新冠肺炎疫情趋缓及防治措施稳健开放,自2月7日起调整0+7自主防疫期间之筛检时机案,请查照。
主旨: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因应新冠肺炎疫情趋缓及防治措施稳健开放,自2月7日起调整0+7自主防疫期间之筛检时机案,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112年2月6日台教授国字第1120015160号函办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于112年2月1日表示,近期国际疫情趋缓,未发现具威胁之新型变异株,配合边境管制及社区防治措施稳健开放,自2月7日起调整自主防疫指引中有关筛检时机之规定,取消原入境当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为接触者当天以快筛试剂进行快筛,以及外出须有2日内快筛阴性结果之规范,改为“自主防疫期间如出现症状再使用家用快筛试剂筛检”。
三、另有关本县高中以下学校因应疫情体温量测之规定,自2月7日起调整为由各级学校及幼儿园视防疫需求,自行决定体温量测等健康监测方式。
四、请学校于开学前完成防疫物资整备并持续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及个人卫教宣导(例如:注意手部清洁消毒、遵守咳嗽礼节等),落实生病不入校,加强自主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五、检附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2月1日新闻稿及图卡各1份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