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学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1份,详请查照。

主旨:检送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学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1份,请查照。

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分别于111年11月2日及7日公布调整之防疫措施如下:

(一)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宽居家照护之确诊者隔离/自主健康管理改为5+n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条件为隔离期满后快筛检测阴性或至距离解除隔离日已达7天。

(二)自111年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接触不特定人士或无法保持社交距离”性质之场所(域)工作人员之COVID-19疫苗追加剂(第3剂)接种规范或快筛之限制。

三、本部配合前项指挥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调整旨揭管理指引,取消宿舍工作人员疫苗接种规范及措施之规定。

四、请依指挥中心公告最新防疫措施规定办理,并持续落实宿舍环境、公共空间及常接触表面之清洁消毒,以及个人卫生宣导(如:配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及咳嗽礼节、生病不上班(课)等),并注意自主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五、请随时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防疫规定,本部将持续配合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学生宿舍防疫因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