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
正义网北京9月27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 戴佳)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领域中的虚假诉讼现象呈现多发态势
某单位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中发现投标供应商甲公司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甲公司申辩称:“该检验检测报告是产品供应商乙公司提供,本公司未核实该检验报告真实性,无主观故意。”但财政部门认为,甲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盖有本公司公章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有利于其获得中标资格,已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事实
淘宝虚假宣传如何处罚?淘宝虚假宣传投诉在哪投诉? 如何处罚淘宝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等方式对商品进行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罚款,是指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广告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出版商不能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近年来,据报导,世界各地的虚假事故诈骗不断增加。虚假事故诈骗是保险欺诈的一种形式,个人或团体制造虚假或夸大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坏索赔,而这些索赔从未实际发生过,以便从保险公司获得资金。由于这种骗局的普遍存在,对于投保人来说,这正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情况,其中许多人因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而被超额收费
认定开发商虚假宣传,不要自认为,要“法”认为! 业主购买了商品房后,发现实际见到的房子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跟房产销售跟自己的描述场景也不同,心中大失所望,于是觉得是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骗业主够买房产,如果你只是自认为属于开发商虚假宣传,北京房纠纷产律师提醒你,这种事情确认要通过法律**的,还是要“法”认为比较妥当,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认定问题。 要确认是否属于开发商虚假宣传需要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第二、虚假宣传的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现如今各个商家的竞争压力很大,于是为了让自身的利益,通常都会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去操作。其中有些商家还会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去操作,从而给很多买家提供了错误的信息。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食品虚假宣传会有哪些处罚?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一名水果零售商因供应及管有附有虚假说明的蜜瓜作销售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六千元。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有水果档出售怀疑附有虚假产地声称的蜜瓜。 海关人员采取试购行动,在深水埗一名水果零售商两间水果档检获合共六十五个怀疑附有虚假产地声称来自日本的蜜瓜
最高检:民间借贷纠纷案成虚假诉讼“重灾区”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2月2日上午,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记者获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近年来,部分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制造虚假诉讼,利用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