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讨论通过形成缓缴决议,可向企业开户登记所属的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申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的原件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就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自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可申请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企业办理缓缴手续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如有职工离职或退休等,企业应为职工办理补缴后,再办理转移、销户提取等手续。
十、个人自愿缴存者能不能申请“因疫情原因缓缴”
“因疫情原因缓缴”是针对企业缴纳公积金的业务,暂不支持个人自愿缴存者申请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