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协助就学贷款贷款人减轻还款负担,教育部预计于107年9月1日起推动就学贷款轻松还新措施,说明如下︰

已经开始还款之贷款人,皆可以向承贷银行申请“只缴息不还本”措施,贷款人可依自身需求及经济负担,向承贷银行申请最长4年之“只缴息期”,只缴息期间,贷款人无须偿还本金,只须缴交利息。

贷款人最长可享有4年之“只缴息期”,每次至少申请1年,并得分次申请,贷款人可自行选择只缴息的期限,如1次可申请1年至4年“只缴息期”,“只缴息期”过后,贷款人再依原定借款期间摊还本息。

现行规定中低收入户及每月收入未达3万元之贷款人可申请缓缴本息,“缓缴期”每次申请1年,最多4次。贷款人于“缓缴期”完全不用负担利息,由政府负担。

放宽申请者缓缴门槛,由每月收入未达3万元调整为每月收入未达3.5万元,强化对于弱势学子之照顾。

二、如有相关问题可详阅新措施宣导影片及EDM,或拨打承贷银行咨询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