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12—“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桥检于01月12日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观护佐理员郭文财担任讲师,除说明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应遵守或履行事项,并宣导相关法治观念。
首先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若遇有类似情形,可向观护人室或政风室提出检举;此外,更针对酒驾相关规定提醒个案,有效达成酒驾防制宣导之目的,最后再辅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绍,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规章避免再犯,激发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馈社会,顺利让被告在履行期间完成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