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
编写进度表明一本教科书到一个确切日期的进展。他们使读者集中对全面教科书的注意,亦使读者注意作者完善教科书的工作需要帮助。 一个教科书标题旁边的编写进度依照下面的表格表明这本教科书的进展
▲ 有书局反映今年教科书售价按年升幅约2至5%。(车耀开摄) 升中学童须于今日(11日)起一连两日到获派学校注册,有书局反映今年教科书售价按年升幅约2至5%,与去年相若,估计约3千元可买齐整套中一教科书,但需视乎学校书单要求。 ▲ 家长陈太表示,为准备升中的儿子花费了3千多元购买教科书
非常感恩香港的善心人士们一起筹集的物资,今天终于可以上货柜前往马拉维的ACC了。 箱子里装着的是珍贵的小学佛教教科书,其实这一批教科书的数量是不足的,但是为了让小朋友们能够得到完善的教育,在最后一刻,善心人士们将这些教科书在几天之内再影印到我们所需的数量,我们内心里,心存感激。 除了佛教教科书以外,还有衣物,文具,日用品, 食物,药品,等等
这里包括内容开放的教科书及手册。目前总共有3683页教科书及手册。 在开始进入维基教科书的世界之前,请先浏览欢迎以及关于
在中国,从小学1年级到高中3年级,每门课都会有相应的教科书发放到学生手里。有些西方的学校也是如此,学生的书包也会被各科教课书撑得满满的。但总体而言,教科书在西方课堂上的使用比重,要比中国轻很多
将教科书的习题予以解答出书贩售,是否侵害原书的著作权?坊间的国、高中参考书是否侵害教科书的著作权? 将教科书的习题予以解答出售,如该书中只撰述答案的内容,未重制教科书的习题,由于未涉及教科书著作财产权人权利的行使,并未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反之,如果该解答题的书中也有印出教科书的习题,则有“重制”的行为,除合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应征得该习题的著作财产权人的同意或授权才可以。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专有重制其著作及将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编辑成编辑著作的权利,因此利用教科书制作参考书,可能涉及重制、改作及编辑等行为,亦应征得教科书著作财产权人的同意或授权才可以。 坊间的国、高中参考书是否侵害教科书的著作权,要依具体事实来认定,无法一概而论,如果参考书重制教科书的习题是事先取得授权,当然不会有侵害著作权的问题
每逢暑假尾声,走到街上总会遇到二手书店的店员兜售⋯⋯不过此等情景将来可能会成为绝唱,皆因有教科书商正计划引入NFT技术,追踪甚至涉足二手买卖市场,开拓收入来源。 教科书“龙头”培生(Pearson)首席执行官Andy Bird日前接受《彭博》访问时透露,目中前的二手书买卖情况大大削弱书商收入。据他们估算,原来一本教科书会被“转手”高达7次;然而出版商只能于首次销售中赚取利润,其余6次的二手买卖皆告分文不收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以及经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电子教科书等)
中小学教科书用印刷纸是为统一普通中小学使用的各种教科书、中小学生用教学辅助用书和其他类别的教科书的印制对纸张提出的专门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GB/T 18359-2009《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对中小学教科书用纸提出了要求。 中小学教科书用印刷纸按质量水平分为A等、B等、C等三种
编写进度表明一本教科书到一个确切日期的进展。他们使读者集中对全面教科书的注意,亦使读者注意作者完善教科书的工作需要帮助。 一个教科书标题旁边的编写进度依照下面的表格表明这本教科书的进展
本院《教科书研究》第12卷第3期出刊,本期由课程及教学研究中心主任洪咏善担任主编,除了“专论”有3篇论文外,另“研究纪要”、“论坛”、“书评”及“资料与统计”4个专栏各有1篇文章。本期目次如下: 《教科书研究》为当前华文世界以教科书为研究主题的专业性期刊,每年定期于4、8及12月中旬出刊,内容主要登载与教科书及教材发展等相关文章。每期除了学术性论文,对教科书政策与教材研发持续发挥影响力外,并设有论坛专栏,快速回应课程革新及引领教材发展,本刊希冀提供一个相互分享、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促进理论与实务的对话,提升教科书及教材品质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以及经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电子教科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