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存周期过程质控要求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并统一审评要求,我中心基于《深度学习辅助决策医疗器械软件审评要点》,结合产品审评经验积累和监管科学研究成果,编写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1年7月16日前反馈至我中心。
附件:1.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2年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