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鹿邑县审计局成立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鹿邑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9年9月2日至10月5日,对鹿邑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原主任李鸿飞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鹿邑县地方史志办公室1983年底成立,2010年机构改革设立鹿邑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属于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股室4个,分别为人秘室、年鉴工作室、编审室、方志馆四个科室。无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及“富强滨州”解放思想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及“富强滨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关部署精神,对标学习先进地区党史史志研究工作经验做法,5月13日至17日,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地方史志研究中心)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县地方史志研究中心主任郭忠民带队先后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地方史志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地方史志办公室就党史研究与史志“三全目标”,尤其是方志馆建设进行考察学习。 通过本次对标,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解放了思想、开阔了思路,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全县党史、地方史志工作的主攻方向。